中国古代,纹身这个行为可是地地道道的惩罚行为,以商代为例,那阵子有纹身的人,都是“社会人”,这个社会人是真正的罪犯,对于这种危险分子,朝廷对他们的惩罚就是纹身,(而且这算是比较低端的惩罚方式),如果犯的罪大扯一点,那么就是割掉鼻子或者砍掉手脚了,纹身的这种刑罚在古代有一个叫法,称之为墨刑,顾名思义用针扎完需要用黑墨涂在身体之上,让纹的这个符号更加醒目,而且用墨基本是不会掉色了。

纹身最开始从哪兴起的?

先秦时代,中国江浙地区的吴越族群就有"断发文身"的习俗,《史记. 吴太伯世家》曰:太伯、仲雍二人乃奔荆蛮,文身断发,示不可用。《左传》哀公七年说:仲雍在吴,“断发文身,裸以为饰“。《谷梁传》哀公十三年说:“吴,夷狄之国也,祝发文身”。《战国策·赵策》中记有:“黑齿雕题,鳗冠林缝,大吴之国也。”《史记·越世家》:“越王勾践,其先禹之苗裔,而夏后帝少康之庶子也。

封会稽,以奉守禹之祀,文身断发,披草莱而邑焉。”《汉书·地理志》也有相同记载,但却对断发文身之俗增加了功能解释。《淮南子·泰族训》对文身的解说是“剂肌肤,馋皮革,被创流血,至难也,然越为之以求荣也。”另外,《说苑》、《墨子》、《韩非子》、《礼记》等书中都有类似习俗的记载,可见断发文身是吴越族群的鲜明标志。

扩展资料文身俗称刺青,古文言文中叫涅,是在人单调的皮肤上刻画出理想中的画面,成为人生的永恒,留住记忆作为人生中最美的图画。原本不是坏人专属的标记,文身的图案无论是文字抑或图案,文身总是为了取悦自己和别人,不管文在哪里。有人说,文身是美丽、神秘、性感和魅力的象征,也是独特个性和自我淋漓尽致的体现,也是个人信仰的表现。

刺青的历史是怎么样的?

刺青被视为是文身的另一种说法。文身一词最早出现在先秦典籍《逸周书》,其中记载瓯越的特色民俗,“越沤(瓯)剪发文身”。刺青在古代的流行,是从唐宋时期开始的,我来简单聊聊。唐代的刺青又叫点青,在当时被认为是一种恶人的行为,但它确又是这一时期特别是唐末五代很流行的妆饰。据《酉阳杂俎》、《清异录》等书的记载,唐末京城长安的恶少们都剃秃头,在身上刺字。

例如有个叫张干的,在左胳膊上刺“生不怕京兆尹”,右胳膊刺“死不畏阎罗王”。除字之外,还有人在身上刺山、亭院、池树、草木、鸟兽等图案。荆州有个人,从脖子以下刺了白居易的诗三十余首,还配有画,时人称为“白舍人行诗图”。还有人将平生“所历郡县、饮酒蒲博之事、所交妇人姓名齿行第、坊巷形貌”都刺在身上,被人称为“针史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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